数据知识产权登记
发表时间: 2024/05/10
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“四个充分”的基本原则,分别是:充分考虑数据安全、公共利益和个人隐私;充分把握数据的特有属性和产权制度的客观规律;充分尊重数据处理者的劳动和相关投入;充分发挥数据对产业数字化转型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。围绕数据知识产权保护,国家知识产权局研究梳理了一系列关键问题,包括保护对象、保护主体、赋权方式、权益内容、运用模式等。在保护对象方面,数据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应符合3个条件,即“依法依规获取”“经过一定规则处理”“具有实用价值”的数据集合;赋权方式为登记确权,由数据处理者提出登记申请,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进行要件审查,确定是否予以登记;数据权利人拥有对所登记数据的持有、使用、交易和收益等权利,同时可规制他人以不正当方式获取和使用数据。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可作为数据的权属证明。数据被称作信息时代的“新能源”,成为与土地、资本、技术等传统要素并列的重要生产要素。我国是数据资源和数字经济大国,2022年数字经济规模已经达到50.2万亿元,占 GDP的比重达到41.5%,位居全球第二。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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